纳科诺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18 22:00:08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1283 号
关于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1283号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科诺尔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纳科诺尔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纳科诺尔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纳科诺尔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纳科诺尔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邢台纳科诺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3 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邢台纳
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80 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2,3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5.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4,500.00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2,061.07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
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
ZG11974 号和 2023 年 12 月 19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 ZG12056 号《验资报
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国泰海通、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 2023 年公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345,000,000.00
减:承销费用 20,754,716.98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324,245,283.02
加:2023 年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 441,640.68
减:2023 年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10,995,000.00
减:支付发行费用等 3,349,356.60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310,342,567.10
加:2024 年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112,601.83
减:2024 年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101,471,889.41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账户余额 110,000,000.00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01,983,279.52
其中:用于现金管理(协定存款)的募集资金余额 35,572,461.66
注: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之间的差额主要系支付的审计费等发行费用。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2023 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以 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 公司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交通银 行邢台泉南西大街支行、招商银行石家庄分行、中信银行石家庄分行和平安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5 个正常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
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 中国建设银行股
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邢台 13050165590800002132 75,828.26
开发区支行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 交通银行邢台泉
限公司 南西大街支行 138391000013000185168 10,518,951.35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 招商银行石家庄
限公司 国际城支行 311901976510111 15,673,704.47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 中信银行石家庄
限公司 谈固南大街支行 8111801012701140137 50,661,285.13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 平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限公司福州分行 15713333333398 25,053,510.31
合计 101,983,279.52
注:交通银行邢台泉南西大街支行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银行签订了协定存款协议,存款利率按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公司 2023 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二)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
(三)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情况。
(四)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如下:
委托理财金额 预计年化收益
委托方名称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收益类型
(万元) 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