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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高铁: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红薇)

公告时间:2025-04-18 21:29:43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人李红薇作为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州高铁”)第十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科学决策、高效管理提供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李红薇,女,1962 年生人,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PPP 专家库专家。长期从事财务管理相关工作,曾在北京市外国企业服务总公司、北京和光国际珠宝有限公司、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任职,兼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业财务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曾任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北京能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等规范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二、2024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相关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提出合理建议,审慎发表决策意见。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
独立董事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会情
参加董事会 缺席次数
姓名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况
次数
李红薇 12 4 8 0 0 否 6
2024 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所审议议案客观谨慎思
考判断,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本人担任神州高铁第十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及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2024 年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参加神州高铁召开的各项
专门委员会,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6 6
提名委员会 3 3
李红薇
战略与 ESG 委员会 2 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3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查
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与公司聘请的外部
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保
持紧密联系,组织召开 2 次年审沟通会,审阅关键审计事项并讨论审计过程中识
别的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跟踪落实公司 2023 年度内
控管理建议书整改落实情况,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各项重要会议,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及年度工作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核心内容和关键工作,并就公司发
展战略、管理提升等问题进行探讨交流,提出意见建议。定期审阅公司编制的《董
事会月度报告》,重点关注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及董事会决策事项的落实等。参与
子公司调研走访,关注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情况,为公司经营发展赋能。
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积极组织并现场召开审计工作会,与公司财务总监、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多次深入沟通,督促推动年审工作按期进行,保证审计报告的质量和规范。发挥本人会计和轨道交通双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公司财务管理、预算编制、子公司业务整合、内控管理等关键事项的论证决策,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4 年度,本人现场办公时间为 21 个工作日。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十分重视与本人的沟通,通过发送《董事会月度报告》、电话、线上会议等方式定期汇报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使本人能够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均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要求发布会议通知、提供会议材料,重视并解答提出的问题,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的支持。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相关工作情况
一是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做好独立董事日常工作。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情况。对于审议的各项议案,认真核查实际情况,仔细审阅相关文件,并对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
二是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参加了公司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独董制度改革、独董履行职责情况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切的问题。
三是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参加上市公司监管形势及董监高履职合规风险防范培训、董监高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等,通过不断学习并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自己在公司治理和监督管理方面的专业素养,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
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三、2024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4 年度履职过程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重点关注了公司关联交
易、定期报告、董事会换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及高管薪酬、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召开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 2024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十五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投保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议案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公司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进行的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其定价依据和交易过程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对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十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信永中和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和公司要求,在 2020 至 2023 年度担任公司年
度审计机构过程中,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连续性,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的议案》。通过对公司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认真核查,认为公司薪酬绩效方案合理,严格执行了相关考核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公司董事会换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十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十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孔令胜、周健、张斌、洪铭君、汪亚杰、司徒智博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周晓勤、李红薇、李先进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4 年 9 月 9 日召开第十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周健为公司总经理,
杨浩(兼任财务总监)、陈冰清为副总经理,侯小婧为董事会秘书。2024 年 10月 21 日召开第十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聘任张斌为公司总法律顾问。
通过对上述人员相关资料额审核,认为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及聘任的管理人员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必要的决策、监督、协调能力,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提名、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履行职责。与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高效沟通,为完善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公司经营发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2025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要求,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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