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公告时间:2025-04-17 23:21:31
证券代码:837663 证券简称: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
请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
请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3 日 10: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 年 5 月 12 日 15:00—2025 年 5 月 13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7663 明阳科技 2025 年 5 月 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公司聘请国浩(苏州)律师事务所 2 名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 2025-005、2025-006 号公告。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进行审核。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
并累计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4941 号)(公告编号:2025-022)。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审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5]4938 号《审计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指标。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监事会年度工作情况。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4 年度工作开展的情况,编制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申小平女士、郑玉坤先生、陆夏明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 2025-016~018 号公告。
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为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不影响 2025 年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将于 2025 年度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本次可用于投资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单笔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年度发生总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续期及新增银行授信
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2025 年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4 亿元
人民币综合授信(含新增及续展),授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与银行签订协议后 1 年内,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循环使用。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上述授信额度为公司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决定。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对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的 1 名主动离职的激励
对象获授的 187,0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公司目前库存股为 46,700 股,上述
回购完成后公司库存股将变为 233,700 股,故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如下:公司目前
总股本为 103,200,000 股,根据扣除回购专户 233,700 股后的 102,966,300 股为基
数(涉及股份回购的公司适用),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883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转增 3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
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3 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
增 0 股,需要纳税)。公司拟在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完成上述 233,700 股
的注销,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39,981,814.29 元,转增 30,889,890股。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5-01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5-013号)。
审议《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具有证券期货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拟聘请其继续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服务。
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在实际授
予后离职,故公司拟对其已获受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同时对 2024 年
公司注册资本。另根据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将增加注册资本。公司拟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完成上述回购、注销事项。针对上述事项,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公司拟修改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审议《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
议案》
鉴于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在实
际授予之后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已授予但未行权合计 18.7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审议《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份回购》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了 2,365,000 股本公司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鉴于股份回购完成后需在三年有限期限内进行注销。结合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实际情况,现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46,700 股股份进行注销,以及已主动辞职的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187,000股股份进行回购并注销,拟合计注销 233,700 股。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回购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十三、十四、十五;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十;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2、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