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耐股份: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17 19:02:3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濮耐股份”、“公司”或“发行人”)2021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濮耐股份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350 号文《关于核准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626,390,3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26,390,3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8,742,020.7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17,648,279.2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勤信验字[2021]第 0022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年产 4 万吨预制件、6 万吨散状料、1 万吨炮泥耐火材料智能化制造项目”、“年产 1 万吨转炉系统用高性能环保挡渣板智能制造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年产 4 万吨预制件、6 万吨散状料、1 万吨炮泥耐火材料 221,194,800
智能化制造项目
2 年产 1 万吨转炉系统用高性能环保挡渣板智能制造项目 132,986,700
3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32,208,8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40,000,000
合计 626,390,300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的流动性,同时也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补充流动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利益。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3,5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 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已
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7,500 万元补充流
动资金。截至 2023 年 5 月 15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
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2023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5,000 万元补充流
动资金。截至 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
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
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
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9,8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关于部分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2024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8,455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截至 2025 年 4 月 15 日,公司已将上述 2024 年两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的流动性,同时也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和使用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资金中不超过 18,5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8,5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预计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约 573.50 万元。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事项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事项审议通过之日的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在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8,5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和使用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保荐代表人:
张一鸣 刘丽君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