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规院: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志平
公告时间:2025-04-16 21:25:37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自 2023 年 3 月担任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法定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会议,事前审阅会议材料、亲自出席现场会议、关注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独立审慎决议。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志平,男,1964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1 年毕
业于湖南大学城市交通规划专业,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1991 年 6 月至 1992
年 8 月担任深圳市城市管理办公室工程师;1992 年 8 月至 2005 年 1 月,担任深
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公司主任工程师、副总经理;2005 年 1 月至 2022 年 3 月,
担任深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2022 年 3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深城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 年 3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1、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并进行
表决,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均无异议,均投同意票。
2、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按时出席会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委员,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认真查阅提名人及候选人资料,充分
了解财务负责人、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重点关注并问询了独立董事的专业背景,就其是否符合任职资格进行研究并发表意见,切实履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职能,对提名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无异议,投赞成票。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委员,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认真审阅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特别关注公司具体举措、发展质量指标与公司战略的契合度,确保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符合公司战略定位,发挥战略委员会专业职能,对战略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无异议,投赞成票。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认真出席并对公
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调整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进行审议,重点关注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调整的原因和必要性;同时认真审议了 2025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充分了解该事项必要性、关联方情况、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性等,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发展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无异议,投赞成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与公司会计专业独立董事、财务管理部和内控审计部交流沟通,重点关注本年度新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情况和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情况,确保其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及时了解定期报告中财务部分编制工作和公司审计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结合行业知识及经验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助力公司提高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四)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履职情况
2024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机会,对公司募投项目龙华设计产业园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募投项目的完成情况及投入使用时间。现场参加公司董监高任职履职事项宣贯会,增强了对上市公司董监高任职资格、履职期间勤勉尽责、聘任高管程序及独立性的理解,深化了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相关政策的认识。积极参加公司持续督导机构组织的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现场学习了《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上市公司监管、减持、市值管理、并购重组等规则。本人亲自出席公司2023年度业绩
说明会,重点关注投资者提出的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财务状况、行业地位以及竞争优势等问题,积极参与投资者互动交流。
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董事会秘书与董事会办公室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认真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送达,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便利的会务安排,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募投项目等相关事项。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及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
1、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议案,及时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沟通联系,获取决策事项所需信息,独立、客观、公正、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并积极推动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3、本人始终重视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通过出席股东大会与中小投资者面对面交流,并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参与回答了投资者关于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财务状况、行业地位以及竞争优势等问题,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本人在履职过程中自觉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严格履行内幕信息保密义务。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交易、选举独立董事等事项,作出独立明确的专业判断。具体如下:
序 时间及会议 议案 意见 执行 披露
号 内容 类型 情况 情况
2024 年 3 月 3 《关于聘任公司
1 日召开的第二届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 同意 已完成 财务负责人的公
董事会提名委员 人的议案》 告》(公告编号:
会第四次会议 2024-008)
2024 年 4 月 12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 《关于 2024 年度
2 日召开的第二届 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 同意 已完成 日常关联交易预
董事会独立董事 案》 计的公告》(公告
第一次专门会议 编号:2024-014)
2024 年 12 月 4 《关于独立董事
日召开的第二届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选 辞职暨选举独立
3 董事会提名委员 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已完成 董事的公告》(公
会第五次会议 告 编 号 : 2024-
039)
《关于调整 2024
2024 年 12 月 4 《关于调整 2024 年度日常 年度日常关联交
日召开的第二届 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 2025 正常履 易 预 计 额 度 及
4 董事会独立董事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同意 行中 2025 年度日常关
第二次专门会议 议案》 联交易预计的公
告》(公告编号:
2024-040)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4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履行职责,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客观作出专业判断,确保董事会决策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切实维护全体股东权益。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继续秉承忠实勤勉、独立公正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更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利用自身专业促进董事会高质量决策及公司高效稳健发展。
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董事会办公室在本人 2024 年度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汇报!
报告人:李志平
日期:2025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