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固锝: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14 18:24:38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监督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本年度,监事会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审阅公司文件等方式,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重大事项决策、财务运行情况、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执行情况,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本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13 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 议 议 案
1 第八届监事会 2024.03.28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
第三次会议 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3 年
度财务决算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处理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研发费用及投入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
关联交易实施情况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开
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拟向银行申
请授信总量及授权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
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 第八届监事会 2024.04.15 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三次临时会
议
3 第八届监事会 2024.04.25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四次会议
4 第八届监事会 2024.05.29 审议通过《关于追加 2024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
第四次临时会 额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部分坏账核销事项的议案》
议
5 第八届监事会 2024.06.20 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第五次临时会 《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
议 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6 第八届监事会 2024.06.25 审议通过《关于入伙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六次临时会
议
7 第八届监事会 2024.08.14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第五次会议 《关于 2024 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8 第八届监事会 2024.08.23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第七次临时会 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议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
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9 第八届监事会 2024.09.05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第八次临时会 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2
议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的议案》
10 第八届监事会 2024.10.21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2
第九次临时会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议 成就的议案》
11 第八届监事会 2024.10.29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过《关于
第六次会议 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
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12 第八届监事会 2024.11.11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
第十临时会议 期权的议案》
13 第八届监事会 2024.12.27 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新硅能微电子(苏州)有限公司股权
第十一临时会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有关事项监督情况及核查意见
监事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对外担保、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13次董事会,出席了三次股东大会,并通过定期听取管理层汇报、审阅经营分析报告等方式,全面了解和掌握了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经监督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议事规则和表决方式均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健全,经营决策机制科学规范,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有序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恪守诚信义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履职、尽职尽责。经核查,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的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财务状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未发现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事项。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管理有序,资金使用合理,未发现重大财务违规行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 普 通合 伙)出 具 的标 准 无保 留意见 审 计报 告 真实 、公允 地 反映 公 司 2024 年
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外担保、财务资助、关联交易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财务资助情况进行检查,认为公司未发生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或财务资助的事项,不存在违规担保或逾期担保的情形。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条款与其他客户不存在不合理差异,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四)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各种内外部风险得到了有效控制。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不利事项,公司的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以及执行的实际情况。
(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按期进行,经过核查,监事会就相关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包括: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监事会认为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并同意注销不符合条件的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六)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就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及整体安排。
(七)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及未来资金需求,在兼顾公司可
持续发展的同时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投资者关系及信息披露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关制度进行检查,认为公司已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