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智能:泰禾智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5-04-14 17:22:26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泰禾智能
股票代码:603656.SH
信息披露义务人: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湖路 2 号
一致行动人(一):葛苏徽
住所/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淮河路******
一致行动人(二):王金诚
住所/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洞庭湖路******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集中竞价)
签署日期:2025 年 4 月 1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表决权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0%,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就本次权益变动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任职或持有权益公司的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 录......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履行程序 ...... 12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14
第五节 资金来源 ...... 15
第六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后续计划 ...... 16
第七节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18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20
第九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21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23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 28
第十二节 相关声明 ...... 29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 3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阳 指 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光新能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 指 葛苏徽、王金诚
致行动人
泰禾智能、上市公司 指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泰禾智能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前次详式权益变动报 指 (www.sse.com.cn)就阳光新能源和许大红等泰禾智能股东签署
告书 股权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事宜披露的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阳光电源 指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泰禾智能 12,169,400 股股份(占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6.6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上市公司合计 20%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阳光新能源与许大红及其一致行动人杨亚琳于 2024 年 10 月
表决权放弃 指 18 日签署《表决权放弃协议》,约定许大红、杨亚琳放弃上市
公司 42,516,424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3.18%)对
应的表决权的行为或事项
阳光新能源与葛苏徽、王金诚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签署《表
决权委托协议》,葛苏徽、王金诚同意将其分别所持的
表决权委托 指 4,656,9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54%)、1,075,65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0.59%)所对应的表决权无条
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给阳光新能源行使的行为或事项
阳光新能源和许大红、葛苏徽、唐麟、王金诚于 2024 年 10 月
《股份转让协议》 指 18 日签署的《关于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
份转让协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国元证券、财务顾问 指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湖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 张许成
控股股东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56,631.1788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325499313Y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期限 2014-12-23 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湖路 2 号
联系电话 0551-65327108
光伏新能源电站设备的生产、制造与设计;新能源发电系统及工
程的研发、设计、开发、投资、建设、运营及服务;售电业务;
经营范围 机电集成(或成套)设备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
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致行动人葛苏徽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葛苏徽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401031981********
住所/通讯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淮河路******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否
或地区的居留权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致行动人王金诚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王金诚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408221985********
住所/通讯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洞庭湖路******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否
或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架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阳光新能源的股权控制架构如下图所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阳光电源直接持有阳光新能源 79.4036%的股份,为阳光新能源的控股股东。
公司名称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 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 1699 号
法定代表人 曹仁贤
注册资本 207,321.1424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1492097421
设立日期 2007-07-11
经营期限 2007-07-11 至 2057-07-10
新能源发电设备、分布式电源、及其配套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
服务、系统集成及技术转让;新能源发电工程、制氢系统及新能源
汽车充换电设施的设计、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电力电子设备、
经营范围 电气传动及控制设备、不间断电源、储能电源、制氢设备、新能源
汽车充换电设备及系统、电能质量控制装置的研制、生产及销售;
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
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2、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曹仁贤为阳光电源的实际控制人。阳光电源为阳光
新能源的控股股东,曹仁贤为阳光新能源的实际控制人。
(三)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2024 年 10 月 18 日,阳光新能源与葛苏徽、王金诚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
约定在委托期限内,葛苏徽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将其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