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昌电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13 15:31:4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昌电子”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和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宏昌电子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76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8,574,462 股,并
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
增股份登记托管手续,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885,504,047 股增至1,134,078,509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向控股股东广州宏仁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宏仁”)发行的限售股 31,914,893 股,限售期为 18 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 1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数量为31,914,8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1%,将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全部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更。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广州宏仁承诺本次认购所获股份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对象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31,914,893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4 月 18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数 剩余限售股
号 数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量(股) 数量(股)
1 广州宏仁 31,914,893 2.81% 31,914,893 -
合计 31,914,893 2.81% 31,914,893 -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向特定对象发行 31,914,893 18
合计 31,914,893 18
五、股本变动情况表
项目 变动前(股) 变动数(股) 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1,914,893 -31,914,893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102,163,616 31,914,893 1,134,078,509
股份合计 1,134,078,509 - 1,134,078,509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宏昌电子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宏昌电子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宏昌电子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文 静 章洪量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