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工钢构:精工钢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11 20:22:25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 2025-047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转债代码:11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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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资产管理产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告披露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特别风险提示:因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业务面临投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公允价值变动影响公司损益的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 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积极防控风险的前提下使公司收益最大化。
(二) 资金来源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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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 投资种类
证券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资产管理产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四) 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证券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五) 投资期限
自公告披露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 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预计投资额度
为 5 亿元人民币,占公司 2024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5.59%,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证券投资的额度在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可能存在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明确公司证券投资的决策、执行和控制程序,规定公司证券投资的管理规范和流程。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各种规定进行证券投资操作,控制风险,以审慎的态度来进行证券投资;
2、针对公司拟认购的资产管理计划、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公司将在认购前依据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产品收益类型、投资类型、流动性、相关风险等问题进行尽职调查和评估。投资过程中,公司将对基金运营开展持续的跟踪和分析,及时了解基金投资方向及运营情况,加强与基金管理人的沟通,及时根据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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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各项环境的变化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投资调整,防控投资风险。
3、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
4、公司将定期对投资情况进行管理和跟踪,确保投资安全;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证券投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巩固和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预期能够为公司带来相关收益,也有可能面临亏损的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金安全”的原则开展证券投资业务。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