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智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陆宇建)
公告时间:2025-04-09 19:28:39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陆宇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及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本人陆宇建,男,197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年毕业于南开大学企业管理系,财务管理专业,管理学博士。1997年至1999年在南京审计学院任职教师,2002年至今在南开大学商学院任职教师,2004年12月晋升为副教授。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本人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本人秉持勤勉尽
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
建议,为会议正确、科学地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大会次数
陆宇建 3 3 0 0 否 2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
均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并对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不存在对公司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
本人在公司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在 2024 年履职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2 2 1 1 1 1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财务部
门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任职期内,完成了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和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的审议,对公司聘请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监督,发
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年度共参与 1 次提名委员会,对公
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选举提出了专业意见,对相关候选人的当选条
件、选任程序进行了核查,以保障候选人的选定符合相关规则和企业发展的需要。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本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的薪酬激励及考核进行审查,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三)沟通交流情况
1、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年审会计师、管理层进行沟通,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及监督作用,有效履行职责,切实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2、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恪尽职守,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认真聆听中小股东发言和建议,热心回复中小股东的提问,在决策过程中亦注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另外,公司日常采用投资者热线电话、邮箱等多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并将相关意见建议向本人转述和交流。
4、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4 年任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充分利用参加公司相关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考察期间,重点聚焦于公司的生产运营实际状况,针对管理体系与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建设情况及其执行成效展开全面评估,同时也对董事会决议的具体执行进度和落实成果进行了细致核查。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得到了公司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等相关人员的配合和支持,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协助,为本人履职提供了便利条件,有效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
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关联交易预计是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属于正常业务往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况。
2、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任职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总体良好,编制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实守信,恪尽职守,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4、提名董事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
于推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024 年 5 月 10 日,经公司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了《关于推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推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核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报告完毕,谢谢!
[此页无正文,为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陆宇建:
2025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