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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药业: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韩建涛)

公告时间:2025-04-09 18:17:30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因董事会换届于 2024 年6 月离任,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本人韩建涛,1974 年 5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长期从事储能与动力锂/钠离子电池领域研究;曾就职于美国著名 Los Alamos国家实验室,从事新型固态电解质材料制备及全固态电池研制;美国 PellionTechnologies 公司,从事第一代低成本、高能量密度镁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研发工作。现任华中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导。2021 年 6 月至 2024年 6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人按照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履职情况

2024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4 次,股东大会会议 1
次,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 以现场方式 以通讯表决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
参加董事 参加董事会 方式参加董 两次未出
姓名 席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会次数 议次数 事会次数 席会议
韩建涛 4 1 3 0 0 否 1
本人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各项议案,谨慎行使表决权,客观公正的发表意见。在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表示赞同,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2 次会议,本人按时出席 2 次,完成了对公司定期报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会计政策变更、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公司审计部每季度审计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等事项的审议工作。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未有无故缺席情况发生,并完成了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签订设备制造及系统集成供应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签订设备加工及制造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等事项的审议工作。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沟通的情况
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机构进行沟通交流。在年审期间,通过线上会议等方式听取了年审机构项目经理关于公司2023 年度审计工作相关情况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问询及建议,有效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同时定期与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进行交
用。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通过积极参加股东大会以及关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上投资者提问等方式,了解股东诉求和建议。此外,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定期查阅公司公告的相关内容,督促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资料,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中小股东利
益的影响,有效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2024 年 5 月 10 日,本人参加了 2023
年业绩说明会,线上与广大投资者交流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为了保证合规履职,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时关注法律法规、市场规则的变动情况,积极参加公司及其他部门组织的培训活动,通过持续培训及学习,逐步加深对相关法规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能力,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本人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届满离任,在本人任职期间,通过参加董事会、现
场交流等形式在公司开展实地考察,现场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的汇报,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建设和运作等情况。同时,本人积极主动采取多途径,向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并结合自己的专业领域,对企业经营方面等工作提出相关建议。2024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8 日。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协助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未发生拒绝、阻碍、隐瞒或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况。公司管理层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征求、听取本人的专业意见。公司在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召开前,及时提供相关会议材料,对本人关注的问题能够详实的进行解答,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在2024年任职期间,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湖北永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2024年度设备加工及制造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浙江双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签订<2024年度设备制造及系统集成供应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前已经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在召开董事会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审查,认为董事会所审议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2024年度,公司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上述报告在提交董事会及监事会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上述报告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披露的财务数据真实反映了公司相应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三)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本人在充分了解相关情况的基础上,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进行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及监事会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通
过,本人认为立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过往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续聘有利于保障并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同意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提名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人对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进行审阅,认为候选人具备履职所需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董事的任职提名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六)其他需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涉及以下需重点关注事项: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在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的配合与支持表示诚挚感谢!
(以下无正文)
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韩建涛
2025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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