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源复材: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新余金紫欣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公告时间:2025-04-01 22:04:36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海源复材
股票代码:002529.SZ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新余金紫欣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渝东大道 2318 号民营科技园 1 栋 228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并成为第一大股东(协议转让)
出具之日期:2025 年 4 月 1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和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录 ...... 2
释义 ...... 4
第一节 权益变动目的 ...... 5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5
二、未来 12 个月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
业务情况......1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营业务情况及其财务状况......11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仲裁以及诚信记录情况......12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12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简要情况......12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批准程序......13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13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13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13
四、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决策程序......16
五、标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及其他特殊安排......16
第四节 资金来源 ......18
一、本次权益变动所支付的资金总额......18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18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后续计划 ......19
一、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19
二、未来 12 个月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重大的资产、业务处置或重组计划 ......19
三、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19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20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修改的计划......20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调整变化......20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20
第六节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22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22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22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23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重大交易 ......24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情况......24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24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24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24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2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2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
况......25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26
第十节 对收购过渡期间保持上市公司稳定经营作出安排 ......27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28
第十二节 声明 ......29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29
财务顾问声明......30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31
一、备查文件目录......31
二、备查文件的置备地点......31
释义
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紫欣 指 新余金紫欣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滁州紫锳 指 滁州市紫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紫锳 指 上海紫锳企业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共青城紫能 指 共青城紫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江西金资 指 江西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新余高欣 指 新余市高欣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高新投资 指 新余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晟东建设 指 新余市晟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海源复材、上市公司 指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紫光照明 指 深圳市紫光照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赛维 指 江西赛维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西嘉维企业管理有限公
司)
标的股份 指 本次交易涉及的海源复材 37,175,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
财务顾问、中泰证券 指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章程》 指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一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化解上市公司的债务风险及改善上市公司经营现状之目的,通过协议转让获得控股权的方式实现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从产业协同、资本赋能等多维度为上市公司注入新动能,协助上市公司恢复健康发展状态。
二、未来 12 个月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暂无继续增持或处置已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在收购完成后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为保持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出具承诺函,自愿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36 个月内,将不会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新余金紫欣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504MAEAFXY26C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滁州市紫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5-01-23
注册资本 35,30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营业期限 2025-01-23 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策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 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渝东大道 2318 号民营科技园 1 栋 228
通讯地址 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渝东大道 2318 号民营科技园 1 栋 228
通讯方式 139 2285 3540
新余市高欣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江西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股东(合伙人)名称 公司、共青城紫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滁州市紫锳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 2025 年 4 月 1 日,新余金紫欣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图所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金紫欣为有限合伙企业,新余高欣、江西金资、共青城紫能担任其有限合伙人,出资比例分别为 42.49 %、28.33%、22.66%;滁州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