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药:南京医药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公告时间:2025-04-01 16:55:56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25-032
债券代码:110098 债券简称:南药转债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
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 年 3 月 14 日,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
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披露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
(2)公示时间:2025 年 3 月 14 日至 2025 年 3 月 24 日,共 10 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电子公告栏
(4)反馈方式:以设立反馈电话/电子邮箱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进行反馈,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情况。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1、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以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4、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时在任的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核心管理/骨干团队。所有激励对象均与公司具有聘用、雇佣或劳务关系。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以及由上市公司控股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无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