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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建电子: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3-30 15:33:3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建电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对紫建电子 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60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70.08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 61.0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80,987,856.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67,022,027.26 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8月3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第 000488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0.00 元,募集
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0.00 元;(2)本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 176,761,283.42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79,112,480.02 元;(3)本年度使用 2 亿元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尚未归还。扣除上述累计已
使用募集资金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487,909,547.24 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净增加额 28,868,154.14 元,募集资金
专户 2024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516,777,701.38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紫建电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专户存放、专款专用、如实披露,保护投资者权益。
根据《管理制度》,紫建电子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
金专户,2022 年 8 月 11 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重庆开州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开州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 年 9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重庆市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维都利”)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4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万州叠片大电池项目的议案》,公司、重庆维都利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签署的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紫建电子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详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股份有 123912575210606 317,859,800.00 199,549,103.79 活期存款
限公司重庆分行
营业部 123912778410000 - 78,331,983.81 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重庆金科 123912575210501 70,218,100.00 41,934.78 活期存款
十二坊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开州 3100017329200371181 50,000,000.00 6,235.91 活期存款
支行营业室
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重庆 31440101040016721 50,000,000.00 7,191.50 活期存款
开州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重庆江北 8111201012200547133 505,709,445.74 201,849,711.31 活期存款
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万州 641643694 - 36,991,540.28 活期存款
分行
合 计 - 993,787,345.74 516,777,701.38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一。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根据目前行业竞争形势和公司实际情况,经谨慎研究,决定对“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扩产项目”和“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并对“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变更。
募投项目延期和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1、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扩产项目

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2025 年 2 月 2026 年 2 月
2、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2025 年 8 月 2026 年 8 月
实施主体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 重庆市维都利新能源有限
司 公司
实施地址 重庆市开州区赵家街道工业 重庆市万州区联合坝工业
园区4号楼 园M6地块
注:重庆市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系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
查意见。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 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尚未归还。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12 个月的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43 亿元(含本数)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24
年 9 月 12 日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3、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6,702.20 万元,扣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 47,894.41 万元(不含理财收益及净利息收入)。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承诺到期
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用超募资金 2 亿
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上款项尚未归还。
4、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万州叠片大电池项目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万州叠片大电池项目的议案》,同意通过全资孙公司重庆市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万州叠片大电池项目”,涉及超募资金 11,532.14 万元。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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