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锋锂业: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黄浩钧)
公告时间:2025-03-28 21:42:08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当选为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1985 年出生,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于 2021 年获委任为知行集团
之首席财务官及公司秘书。专业会计师,于投资银行及会计方面拥有逾 15年经验。自 2016年起于企业融资及投资行业工作,并先后于一家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及一家中资投资银行积极参与私募股权及并购项目。此前为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拥有香港及境内多个行业(包括新能源、零售、制造、物业开发、工程及建筑以及科技)的商业及会计实务经验。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澳新会计师公会会员及注册金融风险管理师。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
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任期内,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任期内,本人应参加董事会 6 次,实际参加董事会(现场/通讯方
式)6 次,委托出席 0 次,无缺席的情况,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出席股东大会1次,现场工作检查9天。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本人对董事会会议的全部议案都进行了审议,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内,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组织相关会议及工作,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委员职责。
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出席会议。本人恪尽职守,对涉及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并在独立、
客观、审慎的前提下行使表决权,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于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本人均
会认真仔细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在对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情况深入了解的前提下,适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助力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同时在年审期间与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就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督促审计进度,确保了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对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详细审核,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办公室保持密切沟通,提前询问被审议议案相关的事项详情,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诉求,并根据有关规定发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通过积极参与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确保公司的利益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始终保持一致。
(六)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通过电话、邮件、微信、腾讯会议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定期获
取公司最新运营情况,同时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时刻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情况。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和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并支持我的工作,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为保证我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条件,对我要求补充的资料能够及时进行补充或解释,为我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确保我履行相应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报告期内,认真监督和检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本人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及时掌握最新的监管政策和监管方向,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任期内,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合营公司 Mt Marion Lithium Pty Ltd
(以下简称“Mt Marion Lithium”)提供不超过 1.5 亿澳元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旗下澳大利亚 Mt Marion 锂辉石项目日常运营。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的有关问题向其他董事及公司管理层进行了询问,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性作了认真审核,依据已获得的足够的信息及专业知识,对本次交易作出独立判断,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 PMI
按各自持股比例为 Mt Marion Lithium 提供财务资助,是用于 Mt Marion
锂辉石矿项目的日常运营,保证为公司生产提供所需的优质锂辉石原材料,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根据平等协商确定,条件公允、合理,程序符合相关规定,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审议,并以审慎负责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在公司治理和重大经营决策方面提出了指导性建议,在客观公正的基础上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我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继续秉承审慎、勤勉、独立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黄浩钧
2025年 3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