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尔伟: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28 21:31:35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天衡专字(2025)00155 号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尔伟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雷尔伟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雷尔伟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雷尔伟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 雷尔伟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雷尔伟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雷尔伟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雷尔伟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此页无正文,系天衡专字(2025)00155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签证报告的签章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畅
(项目合伙人)
中国·南京
2025 年 3 月 28 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丽梅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718 号《关于同意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注册同意,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3,000.00 万股,每
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3.75 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25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
金 41,25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151.83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6,098.17 万元。
截止 2021 年 6 月 25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21)00072 号验字报告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1,250.00
减:发行费用 5,151.83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6,098.17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024.19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5,227.75
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 9,900.00
补流资金账户累计利息收入转出 488.74
加: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及手续费净额 630.27
投资收益 1,195.90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8,283.66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20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星火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自贸区支行、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鼓楼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1年 7 月分别与上述四家银行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24 年度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根据本公司与银行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的,银行应当及时以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541776328982 105,523,757.78 12,467,380.29 活期
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5907052610606 126,336,695.13 0.16 活期
司南京星火路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京江北自贸区支 8110501013101773066 105,523,757.78 67,793,172.69 活期
行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鼓楼 3201130111010000012511 45,115,789.31 2,576,025.22 活期
支行
合 计 382,500,000.00 82,836,578.36
三、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4 年度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6,098.1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58.4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251.9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本 年 度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定 本 年 度 是 否 达 项目可行性
资金投向 目 ( 含 部 承诺投资 资 总 额 投 入 金 累计投入 资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实 现 的 到 预 计 是否发生重
分变更) 总额 (1) 额 金额(2) (3)=(2)/(1) 期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轨道交通装备智能 否 36,242.28 21,104.75 340.61 7,087.31 33.58 2025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生产线建设项目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7,747.54 4,511.58 117.85 1,682.79 37.30 2025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3.补充营运资金 否 18,000.00 10,481.84 0.00 10,481.84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