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农业银行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28 17:48:0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2024 年,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独立董事秉持高度的责任心与使命感,严格遵循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履职,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各项会议。凭借国际化视野与专业化能力,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推动本行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切实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附件:
1. 中国农业银行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梁高美懿)
2. 中国农业银行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吴联生)
3. 中国农业银行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汪昌云)
4. 中国农业银行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鞠建东)
5. 中国农业银行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黄振中)
6. 中国农业银行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刘守英)
2025 年 3 月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梁高美懿
2024 年,本人担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依法履职,勤勉尽责,积极参与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切实维护中小股东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梁高美懿,女,香港大学经济、会计及工商管理学士,获香港特区政府颁授银紫荆星章、太平绅士。2019 年 7 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创兴银行有限公司副主席及行政总裁、恒生银行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行政总裁、汇丰集团总经理兼工商业务环球联席主管、香港上海汇丰银行董事、富国汇丰贸易银行董事;中国建设银行、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利丰有限公司、QBE InsuranceGroup Limited(于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独立董事等。目前还担任第一太平有限公司、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中国移动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成员,香港艺术发展咨询委员会主席。
本人不在中国农业银行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委员或主席以外的任何其他职务,本人与中国农业银行及中国农业银行的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席,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兼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委员,在履职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2024 年,本人在本行现场工作时间满足有关监管规定和本行章程的有关要求,主要内容为出席各类会议、与审计、财会、内控等人员深入沟通、参加相关培训、查阅各类材料等。
2024 年,本人出席股东大会 4 次;出席董事会会议 10
次,累计审议了 96 项议案并听取了 17 项汇报;主持召开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 1 次,出席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会议 5 次、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会议 5 次、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会议 3 次。本人对本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均投赞成票,不存在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本人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列示如下:
出席情况(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战略规 “三农” 风险管
审计与 美国区
划与可 金融与 提名与 理与消 关联交
股东 合规管 域机构
董事会 持续发 普惠金 薪酬委 费者权 易控制
大会 理委员 风险委
展委员 融发展 员会 益保护 委员会
会 员会
会 委员会 委员会
4/4 10/10 - - - 4/5 4/5 1/1 3/3
注:
1.会议“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连线等电子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2.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独立董事,均已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具有经济、会计及工商管理专业背景,且拥有多年金融机构任职经验,曾在创兴银行、恒生银行、汇丰集团等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结合自身金融业从业经历,重点关注关联交易控制、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纽约分行合规运营等工作,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讨论的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为本行的稳健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重视关联交易控制工作。作为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席,始终将关联交易控制工作视为维护本行稳健运营的重要环节,通过主持召开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听取本行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报告,了解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总体情况,提出针对性的要求,旨在确保关联交易合规、透明,切实防范潜在风险,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关注海外机构合规运营能力。在审议纽约分行 2023 年
度监管检查结果报告过程中,结合美国对银行业加强监管的总体趋势,提出分行要通过完善内部合规制度、加强员工合
规培训等举措,减少未来可能面临的各类风险,保障纽约分行在复杂多变的国际金融环境中稳健发展,提升本行的国际竞争力与声誉。
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积极推动将绿色环保融入本行运营的各个环节。在审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时,建议将年报以电子版形式发送给投资者,并鼓励投资者阅读电子版报告,践行绿色环保理念。目前本行已积极落实并扩大无纸化机制,显著减少了定期报告的印制数量,在可持续发展道路上迈出坚实一步,为推动行业绿色发展发挥积极示范作用。
积极参与议案沟通完善。全年共参加 7 次议案沟通会,
在每次沟通会前,主动提前获取议案资料,进行深入研读与分析。在沟通会上,提出诸多建设性意见,从不同角度对议案内容进行完善。通过这一方式,将决策关口前移,有效避免决策过程中的潜在问题,显著提高了决策效率,为本行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持续学习提高履职能力。踊跃参加由监管机构、交易所、本行等多方组织的各类专业培训。参与上交所举办的《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培训,深入学习反舞弊领域的前沿知识与实践要点;参加《纽约分行反洗钱及制裁风险管理培训》,全面了解国际金融领域反洗钱与制裁风险管理的最新动态与应对策略。通过这些培训,不断丰富自身专业知识储备,持续提升履职能力,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奠定坚实基础。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 年,本行严格遵循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券监管法
规以及沪、港两地上市规则,对关联交易实施规范管理。报告期内,本行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商业条款,依法合规进行,利率定价遵循公允的商业原则,未发现损害本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024 年,本行在日常业务中与香港上市规则界定的本行
关连人士进行了关连交易。该等交易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73 条规定的豁免适用条件,全面豁免遵守股东批准、年度审阅及所有披露相关规定。
2024 年,本行不存在需董事会审议并应当披露的关联交
易。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行历次募集资金按照招股书和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使用,即用于补充本行的资本金,以支持未来业务的发展。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以及薪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聘任王志恒先生为本行行长、王文进先生为本行副行长、刘清女士为本行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及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方案。
(四)董事聘任以及薪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并经股东大会选举,王志恒先生担任执行董事,鞠建东先生、庄毓敏女士担任独立董事,林立先生继续担任本行执行董事,吴联生先生继续担任独立董事,刘晓鹏先生继续担任非执行董事。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了 2023年度董事薪酬标准方案。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4 年,本行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
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本行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由本行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行独立董事依法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行董事会 2024 年第 2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普通股派发人民币2.309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808.11 亿元(含税),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0.00%,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1.9%。
本行董事会 2024 年第 8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
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行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每 10 股普
通股派发人民币 1.164 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407.38 亿元(含税),占 2024 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0.0%。
(七)本行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4 年度本行及持股 5%以上股东所作承诺均得到履
行。
(八)业绩公告情况。
2024 年,本行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有关业绩公告,重点
关注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在落实监管要求并总结披露实践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