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力A: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27 21:05:43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规范运作。现将 2024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开情况和审
议的主要事项如下。
(一)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等议案。
(二)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2024 年度重大风险评估报告》。
(三)2024 年 8 月 20 日召开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和《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四)2024 年 10 月 23 日召开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 2024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的各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勤勉尽职,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内控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公司季报、半年报、年报等定期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
(三)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进行了审核,认为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公司持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各项内部控制在公司生产经营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有效持续的执行。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通过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监督、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时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独立董事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采取了回避表决措施,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监事会对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 年年度
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检查对外担保和资金违规占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和资金违规占用情况进行
了监督核查,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形。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及时做好重大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并提醒内幕信息知情人做好相关信息的保密工作。
三、2025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不断强化监督意识、提高监督能力,关注公司财务情况和其他重大事项,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