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尔智家: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吴琪)
公告时间:2025-03-27 19:29:59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吴琪)
作为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智家”或“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制度》,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 2024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地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本人简介
本人吴琪,男,生于 1967 年,现任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本人曾任埃森哲全球副总裁、大中华区副主席、顺哲公司董事长;罗兰贝格全球管理委员会成员,大中华区总裁;罗兰贝格全球监事会成员;富士康D 次事业群战略和智能制造高级顾问和著名创业加速器 Xnode 的顾问等职务。本人拥有 25 年的全球一流的管理咨询公司的工作和管理经验,本人过往咨询行业经验涉及运输/物流、高科技制造、旅游、金融、消费品、房地产、政府部门等多个行业。在发展战略、组织变革、销售及品牌战略、企业创新、数字化转型与智能制造、企业并购后的整合、区域产业经济发展与升级等众多领域拥有丰富经验。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担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以确认函提交董事会,就独立性与公司进行定期动态确认。本人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本人及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符合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同时,本人具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可以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本人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发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全部通过现场、通讯的方式出席了公司报告期内召开的4次董事会及1次提名委员会、3次战略委员会、5次审计委员会专门会议、1次独董专门会议。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五次股东大会(含类别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前述会议,听取了现场股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更好地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三)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并在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担任委员。具体履职情况如下:(1)在履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中,继续审视了董事会结构的相关考量因素:在厘定董事会组成时,提名委员会充分考虑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教育背景、行业经验、专业技能、知识、服务年限及其他相关因素。提名委员会负责审核董事会多元化政策有效性及执行情况,并每年定期开展多元化评估。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执行董事2名,非执行董事3名,独立董事4名。女性董事2名,占比22.2%,相比上一届董事会女性董事占比(9%)提升13.2%;独立董事4名,占比44.4%,相比上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占比(36.3%)提升8.1%。董事会成员在行业经验、物联网、企业管治、全球市场经验、财务管理、风险管控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知识和经验,有助于董事会制定最佳决策,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2)在履行战略委员会委员职责中,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未来布局中的
新业务增长点及匹配能力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3)在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中,对于公司财务报告、聘任审计机构、关联交易等事宜进行了审议,通过关注公司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情况、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外部审计的沟通工作、公司风险管理事项及公司重大事项等,履行职责,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凭借本人多年积累的战略咨询以及在国际化企业工作管理经验,通过积极履责,能够促进专门委员会发挥其作用,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支持。
(四)公司考察及得到的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列席股东大会、保持与董事长及管理层或负责团队有效沟通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薪酬考核机制等,就公司所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规划、财务数据、内控建设、激励机制等情况,与公司管理层充分交换意见。本人参加了公司组织的战略研讨会,就未来发展机遇、ESG双碳项目开展、国际供应链风险及应对等主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积极深入的探讨,以期相关建议及观点能够对于管理层在战略布局、前沿研究、落地路径等方面有所裨益。本人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重要事项的汇报。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工作有关内容进行了充分沟通。在对相关议题内容以及关注内容进行深入了解的基础上,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管理出谋划策,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公司对独立董事开展的现场考察和交流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保障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报告期内,本人能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广大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法规及制度要求,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相关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审议工作规程》等相关
制度的规定,在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积极履行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和审
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对审计计划相关安排、审计进程及审计结果等进行
审议,勤勉尽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公司重大展会等方式,积极与投资
者沟通交流,解答中小股东针对性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中小股东间的互
动,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十分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中小股东
利益。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发生的财务公司风险评估、预计担保、开展外汇衍
生品业务等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另外就接受物流表决权委托事宜召开了
独董专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附:
序号 时间 会议届次 重点关注事项 独立意见涉及事项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
3 月 十一届董事会第 对外担保等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财务公司
1 27 日 九次会议 风险评估报告、对外担保、外汇衍
生品业务、大宗套期保值业务等)
10 月 独立董事专门会 签署表决权委托 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暨关联交易
2 29 日 议
本人认为前述事项均合法合规,并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报告期内,公司
在规范运作方面不存在重大风险事项。
本人发表的上述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均可详见公司于对应会议的次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独立意见全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内容参见公司关于
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勤勉、独立履职,谨慎地行
使广大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法规及制度要
求,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2025年任期内,本人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从而促进公司提高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继续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现任):吴琪
2025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