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高速:审核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21 18:5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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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Expressway Corporation Limited
审核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根据董事会批准的职权范围书开展工作,负责审核及监督公司的财务会计政策、财务汇报程序和报告质量;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与有效性,监督公司的舞弊风险及管理措施;负责监督和评估审计师的聘任事宜、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负责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以及负责公司关联交易的控制和日常管理。
2024年,委员会由四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具体包括独立董事李飞龙(委员会主席)、独立董事缪军、独立董事颜延以及非执行董事李晓艳。公司独立董事白华因个人工作原因自2024年2月20日起不再担任委员会主席;董事会已于2024年2月20日委任李飞龙董事为委员会主席,同时委任颜延董事为委员会委员。李晓艳董事因工作变动原因自2025年1月9日起不再担任委员会委员。
2024年,委员会认真开展工作和履行职责,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在财务报告、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审计工作、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等方面为公司提供专业意见及建议。本报
告主要汇报委员会于2024年的履职情况,并披露委员会对2024年度财务报表发表的审阅意见,具体如下:
一、会议情况
2024年,委员会分别于2月2日、3月15日、4月18日、7月16日、8月15日、10月23日举行了六次会议,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审核委员会会议出席情况
姓名 职务
应出席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出席率
白华 原委员会主席、独立董事 1 1 0 100%
李飞龙 现任委员会主席、独立董事 6 6 0 100%
缪军 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 6 6 0 100%
颜延 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 5 5 0 100%
李晓艳 委员会委员、非执行董事 6 3 3 100%
注:1.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通过电话等电子通讯方式参加会议视为亲自出席。
2.李晓艳董事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委员会 2024 年第一、三、六次会议,已依次委托白华董事、李飞龙董
事、李飞龙董事代为出席并发表意见。
年内,委员会邀请审计师参加了其中的四次会议,就定期报告执行商定程序/审阅/审计工作进行沟通和讨论。此外,审计师与委员会召开了没有执行董事和公司经理层参加的独立会议,以确保自由及坦诚地交换意见。
二、定期财务报表的审阅
委员会负责审核及监督公司的财务汇报质量和程序。年内,委员会审阅了2023年度财务报表以及2024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及第三季度未经审计之财务报表,并向董事会提出批准建议。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包括:
◆ 审阅公司的半年度及季度财务报表,听取审计师对第
一季度和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执行商定程序情况汇报和半年度财务报告审阅情况汇报,与经理层及审计师就重大财务会计事项的处理方法进行讨论。
◆ 在年度审计开始前,取得公司提供的年度财务报表编
制和审计工作计划以及审计师提供的年度审计计划,并与审计师举行见面会,沟通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年度风险、审计范围、审计方法、审计重点以及年度审计时间表。
◆ 在年度审计开始前,初步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并出具书
面意见,重点关注年度重大财务会计事项的处理方法。
◆ 督促审计师按计划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并与审计师就
重要事项进行及时沟通;在审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公司年度财务报表,与经理层及审计师就公司采纳会计政策的适当性及会计估计的合理性等进行讨论和确认。
◆ 审阅审计部提交的定期报告内部审阅报告,从法定披
露规则的遵循性、所披露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等方面对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进行审查。
此外,委员会于2025年初(截至报告签署之日)还召开了2次会议,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年度报告进行审阅。基于相关工作结果并参考审计师的审计意见,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够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财务状况,建议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三、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
委员会负责协助董事会监督公司的内部监控系统是否有效,有关监督涵盖了所有重要的监控方面,包括财务监控、运作监控、合规监控以及风险管理功能。
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审计部的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监督审计部工作成效,并就审计部的工作与经理层进行沟通,督促管理层为审计部提供足够的资源并确保其拥有适当的地位以履行其职责,在公司内部控制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024 年下半年,委员会根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质量控
制程序》的要求,审议批准了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委员会通过审计部的定期工作总结和汇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评价工作的进展情况。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委员会对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进行了审核,并与审计师就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意见进行了讨论,协助董事会就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评价。
四、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
年内,委员会履行了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相关职责。
其中,委员会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审议通过了涉及公司重大关
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形成书面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报告公司监事会。
五、反舞弊工作
年内,委员会依托公司《反舞弊工作条例》,持续指导和监
督公司的反舞弊工作,与审计师沟通公司舞弊风险及控制措施,了解审计师和审计部提出的内控建议以及经理层的反馈和整改情况。
六、审计师工作评估
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 2024 年度聘请了德勤华永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年度审计师,对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进行整合审计,并承担国际审计师按照联交所上市规则应尽的职责。
年内,委员会认真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督促审计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委员会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对德勤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质量进行了评估。
审核委员会委员签署:
李飞龙独立董事 缪 军独立董事
颜 延独立董事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委员会
李飞龙、缪军、颜延
中国,深圳,2025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