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电子:超声电子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温日光)
公告时间:2025-03-19 18:22:04
证券代码:000823 证券简称:超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7
债券代码:127026 债券简称:超声转债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详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法人治理情况,并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和能力,在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的前提下,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在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温日光先生,1979 年出生,博士学位,汕头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兴趣为企业集团会计与财务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与企业会计和财务行为研究、以心理学和社会学的企业会计和财务行为研究。已在《International Review of Financial Analysis》
《Emerging Markets Finance and Trade》《Social Science Quarterly》
《China Journal ofAccounting Studies》《经济研究》《南开管理评论》《金融研究》《会计研究》《财经研究》《中国会计评论》等期刊上发表数篇论文。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并免鉴定结题。曾获上海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财经研究》创刊60 周年优秀论文评选三等奖、《世界经济年鉴》“国际投资学 2019 年最佳中文论文 TOP10”(第三名)和第二届中国前沿商业研究国际论坛青年学者奖。目前在企业并购领域已形成一定的学术积累。目前担
任《经济研究》《南开管理评论》《金融研究》等多家学术期刊匿名审稿人。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交所《上市规则》第 4.3.8 条所要求的独立性。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6 次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和 2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现场 以通 委托 缺席 审计委 薪酬与考核 出席股东
独立董事 董事会次数 出席 讯方 出席(次) 员会 委员会 大会次数
姓名 (含通讯表 (次) 式参 (次)
决) 加会
议
(次)
温日光 3 1 2 0 0 1 0 0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履职期间高度重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认真审阅会议议案,与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以谨慎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本人对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同时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工作,深入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场调研,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立健全以及执行情况,加强与公司董事、高管及有关工作人员沟通、联
系,并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见面,就审计计划、审计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审计重点、风险判断和评价方法等情况进行充分沟通,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按时出具审计报告,有效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相关职责。2024 年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天数为 4 天(2024 年 10
月入职)。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重视与独立董事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现场、电话、邮件等方式向我们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使我们能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同时,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及时向我们提供会议所需资料,为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便利条件,有效地配合了我们的工作。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及相关媒体报道,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监督,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4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有效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年度重点关注事项发表了意见,以下是本人 2024 年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选举莫翊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林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陈东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陈东屏先生、杨晓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余俊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郑创文先生为公司证劵事务代表》《关
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本人对公司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认真审核。本人认为,第十届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具备履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提名和聘任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同意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4 年能够认真履行《公司法》《证
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规定的职责以及诚信与勤勉义务,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推动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温日光
2025 年3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