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宝山新:关于董事、监事选举完成暨监事、审计部负责人辞职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2-13 18:34:02
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25-009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选举完成暨
监事、审计部负责人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监事选举情况
(一)非独立董事及非职工代表监事补选情况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第五届董事会同意提名张海歌先生、李贤女士、刘莹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第五届监事会同意提名董昆先生、赵璐璐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 月 14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关于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补选董事、监事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3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同意选举张海歌先生、李贤女士、刘莹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昆先生、赵璐璐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
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职工代表监事选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年 2 月 13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经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参会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王思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同第五届监事会。
王思超先生符合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未低于公司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二、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王海飞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王海飞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王海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王海飞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未低于公司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其辞职申请自送达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本次董事、监事人员变动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贺飞先生、胡作寰先生、张海歌先生、李贤女士、刘莹女士、唐伟先生;
2、独立董事:兰培珍女士、刘守豹先生、伍晓宇先生。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如下:
1、非职工代表监事:赵璐璐女士、董昆先生、余文晖女士;
2、职工代表监事:高国利先生、王思超先生。
三、审计部负责人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审计部负责人赵雪燕女士的书面辞职申请。赵雪燕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赵雪燕女士的书面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赵雪燕女士的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审计部负责人的聘任工作。截至本公告日,赵雪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王海飞先生、赵雪燕女士在任职期间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规范治理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4、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5、辞呈。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3 日
附:
一、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
张海歌,男,生于 1987 年 7 月,毕业于克拉克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学历,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东方邦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本部投资经理、业务七部投资经理和资深经理、央企团队资深经理、国企二团队资深经理;
2021 年 8 月至 2022 年 2 月,任东方邦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业务二部资深经理;
2022 年 2 月至 2024 年 5 月,任东方邦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业务二部投资总监;
2024 年 5 月至 2024 年 7 月,任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投资业务二部副
总经理;2024 年 7 月至 2025 年 1 月,任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管
理二部副总经理;2025 年 1 月至今,任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张海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股份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贤,女,生于 1981 年 11 月,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
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分所审计师、高级审计师;曾任东方邦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本部投资经
理、投资总监;2019 年 2 月至 2020 年 8 月,任东方邦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业务
三部投资总监;2020 年 8 月至 2021 年 1 月,任东方邦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央企
团队投资总监;2021 年 1 月至 2021 年 8 月,任东方邦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国企
二团队投资总监;2021 年 8 月至 2024 年 6 月,任东方邦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业
务二部投资总监;2024 年 7 月至今,任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投行业务部总经理。
李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股份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
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莹,女,生于 1983 年 2 月,毕业于加拿大女王大学金融专业,硕士学历,
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持有中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曾任职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人力资源部,曾任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规管理部一级职员、高级主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9 年 12 月至 2022年 1 月,任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党委组织部)总经理;2022 年 1月至今,任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刘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股份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赵璐璐,女,生于 1983 年 12 月,毕业于上海大学的悉尼工商学院工商管理
专业,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持有基金从业资格证书。曾任职于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公司投行业务部、合规部;2016 年 7 月
至 2019 年 2 月,任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合规部副总经理;2019 年 2
月至 2020 年 7 月,任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副总经理(主持工
作);2020 年 7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总
经理;2022 年 1 月至今,任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综合管理部总经理、职工监事。
赵璐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股份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昆,男,生于 1981 年 3 月,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
历,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职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市场开发二部、投行业务二部、上海业务四部、股权管理一部高级主管;
2018 年 6 月至今,任上海国富光启云计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4 年 11
月至今,任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察与审计部总经理;2025 年 1月至今,任深圳市集兴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董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股份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思超,男,生于 1982 年 10 月,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曾任职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部长、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事业部总经理、深圳市哆哆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珠海市润星泰电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