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航: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2-12 20:20:06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Airlines Co., Ltd.
证券代码:600115 股票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 2025-015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2 日收到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出具的《关于更换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说明》。
中金公司系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原委派持续督
导的保荐代表人为徐志骏先生、夏雨扬女士。现夏雨扬女士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不影响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中金公司现委派唐加威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夏雨扬女士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对公司持续督导的相关职责和义务。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持续督导保
荐代表人为徐志骏先生、唐加威先生。本次变更不影响中金公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董事会对于夏雨扬女士在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期间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2 月 12 日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Airlines Co., Ltd.
附件:
唐加威先生简历
唐加威先生于 2017 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经担任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 A 股项目、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主板首次公开发行 A 股项目、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