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股份: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1-23 18:10:42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杨隽萍女士和王凤祥先生具备《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中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杨隽萍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候选人杨隽萍女士和王凤祥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提名杨隽萍女士和王凤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叶肖华先生、张伟先生、钟宜国先生具备《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中的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履职能力。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叶肖华先生、张伟先生、钟宜国先生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 1 月 17 日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的签字页)
提名委员会委员:
王凤祥 杨隽萍 叶肖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