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投:董事会本次交易中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公告时间:2025-01-22 21:41:45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中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
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国新建源股权投资基金(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购买其所持有的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情况如下:
1、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聘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
4、聘请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5、聘请北京荣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底稿扫描电子化等咨询服务;
6、聘请北京大象无形咨询顾问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申报文件制作、底稿扫描电子化等咨询服务。
除上述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外,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中金公司拟聘请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券商律师。本次交易聘请券商律师的费用将由中金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中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之签章页)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