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三)
公告时间:2025-01-03 21:43:5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三)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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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2
关于《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 ...... 8
问题一...... 8
问题二...... 72
问题三...... 139
问题四...... 192
释 义
下列词语除非另有说明或上下文表明并不适用,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中具 有下述含义:
德恒/本所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公司/双环科技 指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湖北双环碱业股份
有限公司,于 2000 年 8 月更名为双环科技)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
对象发行/本次向特定 指 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0,896.00 万元(含本数),
对象发行股票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
发行价格,且不超过 139,243,729 股(含本数)
双环集团 指 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直接控股股
东
长江产业集团 指 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间接控股股
东
宜化集团 指 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宜化财务 指 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宜富华 指 武汉宜富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宏宜公司/标的公司/目 指 应城宏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标公司
应城宜化 指 应城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环益化工 指 湖北环益化工有限公司
置业公司 指 湖北宜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安卅物流 指 湖北安卅物流有限公司
湖北长江产业现代化工有限公司(原湖北省宏泰华
长江化工 指 创新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6 月更名为
长江化工)
新动能基金 指 湖北省新动能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零度基金 指 湖北科创宏泰零度高端制造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金山股份/金山控股 指 河南金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宏泰集团 指 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
高诚澴锋 指 湖北高诚澴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10 日由永业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出具的《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资产评估报告》 指 股权所涉及的应城宏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鄂永资评报
字[2023]第 WH0309 号)
2024 年 5 月 10 日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宏宜公司审计报告》 指 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24]第 2-00814 号《应城
宏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宏宜公司加期审计报 2024 年 8 月 14 日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告》 指 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24]第 2-00516 号《应城
宏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股票/A 股 指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指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指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指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指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报告期 指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1-9月
最近三年 指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
字[2022]第2-00272号《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审计报告》 指 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3]第2-00339号《湖北双
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4]
第2-00375号《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
告》
《2024 年第三季度报 指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
告》 告》
《律师工作报告》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律师工作报告》
《法律意见》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
《补充法律意见(一)》 指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
(一)》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
《补充法律意见(二)》 指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
(二)》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
《补充法律意见》 指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
(三)》
《募集说明书》 指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湖北省国资委 指 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宜昌市国资委 指 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
《第 18 号法律适用意 指 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
见》 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
适用意见第 18 号》
《审核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补充法律意见》之目的,
中国 指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
区)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补充法律意见》所有数字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之和不符的 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三)
德恒 01F20230085-11 号
致: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发行人与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协议》,德恒接受发行人的委托,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本所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发行所涉有关事宜于2024年6月7日出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以下简称“《法律意见》”)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
本所根据深交所于2024年8月27日下发的《关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3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和发行人实际情况,本所及本所律师对《问询函》所载相关法律事项进行核查,并对补充披露期间相关事项进行更新,于2024年9月18日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一)》;根据发行人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自《补充法律意见(一)》出具日至《补充法律意见(二)》出具日相关事项发生的变更,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要求,于2024年11月26日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二)》。
根据深交所的进一步问询,本所律师就《补充法律意见(一)》关于《问询函》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