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厦门钨业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1-01 15:32:08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5-001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门钨业”)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权属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权属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合同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
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权属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10)。
一、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情况
近日,公司分别在兴业银行厦门莲花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开户机构 开户名称 账号
1 兴业银行厦门莲花支行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129470100100492518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户。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评估判断有不
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及权属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及权属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以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