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9 19:09:34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4-072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以下关于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假设分析、描述,是以分析主要财务指标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后的变动为主要目的,是基于特定假设前提的测算,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也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事项已获得控股股东深圳农业与食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并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测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以下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也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和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于 2025 年 5 月实施完毕。该完成时
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所导致的股本变化。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696,964,131 股,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预测,假
设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509,089,239 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仅为估计,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确定。
4、假设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196,414.00 万元,本测算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
5、假设 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23 年持平。假设 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4 年度的基础上按照持平、增长 20%和下降 20%的业绩变动幅度测算。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 2024 年度和 2025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6、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且不考虑现金分红因素的影响。
7、除募集资金、净利润外不考虑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 2025 年度每股收益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4 年度/2024 年 2025 年度/2025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169,696.41 169,696.41 220,605.34
假设情形 1: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4 年均持平
项目 2024 年度/2024 年 2025 年度/2025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44,893.90 44,893.90 44,893.90
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186.18 31,186.18 31,186.18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646 0.2646 0.225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646 0.2646 0.225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 0.1838 0.1838 0.1564
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 0.1838 0.1838 0.1564
每股收益(元/股)
假设情形 2: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4 年均增长 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44,893.90 53,872.68 53,872.68
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186.18 37,423.41 37,423.41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646 0.3175 0.270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646 0.3175 0.27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 0.1838 0.2205 0.1877
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 0.1838 0.2205 0.1877
每股收益(元/股)
假设情形 3: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4 年均下降 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44,893.90 35,915.12 35,915.12
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186.18 24,948.94 24,948.94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646 0.2116 0.180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646 0.2116 0.18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 0.1838 0.1470 0.1251
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 0.1838 0.1470 0.1251
每股收益(元/股)
注: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计算。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及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增加,由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公司每股收益、扣非后每股收益在短期内会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公司即期回报存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
此外,若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益,进而导致公司未来的业务规模和利润水平未能产生相应幅度增长,则公司的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经过公司充分论证,
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具体分析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的《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用于光明海吉星二期项目、长沙海吉星二期继续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公司的主营业务围绕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展开,本次募投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募投项目实施后,光明海吉星、长沙海吉星将分别作为深圳市、湖南省的“菜篮子”工程,保障区域内农产品
供应。项目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做大公司在农产品流通领域的规模,满足公司业务持续增长的需求。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才储备情况
近年来,公司管理团队保持稳定,核心人员均长期专注于农产品流通相关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以“致力美好生活”为奋斗目标,积极践行“一头连着农村,一头连着城市”的责任担当,为公司制定了清晰的战略定位及发展方向。出色、稳定的管理团队有助于公司战略决策长期持续执行,把握市场机遇,制定完善的业务策略并有效执行。公司重视员工的培养与发展,强调员工同企业同步成长、共同发展,建立了完善的人才引进、培养、成长、激励机制,通过不断地引进培养优秀人才使公司的人才队伍更壮大更完善,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2、技术储备情况
公司以“农产品流通科技与价值赋能者”为品牌定位,深耕农批市场主业,创新经营模式,加强技术创新,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率先探索数字化转型,整合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数据资源,通过互联网技术形成服务平台和网络,支撑农产品批发市场转型升级。
公司以“数字菜篮子”为主线,探索构建“海吉星 3.0 标准”新型市场交易模式,计划在光明海吉星等市场初步试点。公司探索农产品流通供应链标准化、数字化,参与研发农产品流通标准转运箱、智
慧农机,目前处于研发、测试阶段。2021 年 1 月至 2024 年 6 月期间,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