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石网科: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6 18:49:45
证券代码:688030 证券简称:山石网科 公告编号:2024-098
转债代码:118007 转债简称:山石转债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 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石网科”)股东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元禾重元”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公司股份及权益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前,元禾重元持有山石网科 13,149,771 股人民币普通股,持
股比例为 7.30%;本次权益变动后,元禾重元持有山石网科 9,011,609 股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比例为 5.00%。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正常权益变动行为,不会
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发生变化。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元禾重元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 183 号 18 栋 2 楼
法定代表人 苏州工业园区重元并购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
表:姚骅)
出资额 人民币 150,33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4338896641P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通讯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 183 号 18 栋 2 楼
成立日期 2015 年 4 月 28 日
经营期限 2015-04-28 至 2026-04-26
从事非证券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业务、投资管理、资产管
经营范围 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苏州工业园区重元并购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
股东及持股比例 0.22%、苏州元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33.26%、招商财富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66.52%
2、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是公司因可转债转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降至 5.00%。具体变动如下: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022 年 9 月 28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入转股期,
因“山石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由 180,223,454 股增加至 180,232,169 股,元禾重元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
2023 年 3 月 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1 日,元禾重元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971,381 股;2024 年 12 月 16 日,元禾重元通过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 166,781 股,减持完成后,元禾重元持有公司股份 9,011,609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5.00%,其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降至 5.00%。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的情况具体如下: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股)
2023 年 3 月 8 日至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2,102,288
2023 年 5 月 31 日
2023年11月9日至
集中竞价 586,652
元禾重元 无限售流通股 2023 年 12 月 8 日
2024年11月8日至
集中竞价 1,282,441
2024 年 12 月 11 日
集中竞价 2024 年 12 月 16 日 166,781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变化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山石网科 13,149,771 股人民币普通
股,占山石网科总股本的 7.3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山石网科 9,011,609 股人民币普通股,
占山石网科总股本的 5.00%。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元禾重元 无限售流通股 (股) (股)
13,149,771 7.30% 9,011,609 5.00%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之持股比例均以公司当时的总股本为基础测算。
三、其他说明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减持及权益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