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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品特装: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4-12-16 17:26:58

股票代码:688084 股票简称:晶品特装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 年 12 月

目 录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4
议案一: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会议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投票表决时,应当按表决票中每项提案的表决要求填写并表示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或没有投票人签名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填写完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九、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一名律师代表进行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针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本公司不承担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也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9)。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 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 14 点 00 分
(二) 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创新路 15 号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三)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四)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波
(五) 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审议会议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现场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投票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2、 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有合伙人
270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471 人,其中 114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 业务规模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的 2023 年度收入总额为325,333.63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94,885.10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8,905.87 万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承担 436 家上市公司 2023 年年报审
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52,190.0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等多个行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1 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的职
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
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
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
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积极配合
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造成重大风险。
5、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
督管理措施 36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纪律处分 2 次;12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46 次、自律
监管措施 8 次、纪律处分 4 次。
(二) 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组 执业资 是否从事
成员 姓名 质 从业经历 过证券服
务业务
2005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
拟签字 注册会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
项目合 欧 萍 计师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 年 12 月开始从事复核 是
伙人 工作,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
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 家次。
2015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 4 月开始从事上市
本期签 注册会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 年 5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
字注册 张弯弯 计师 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是
会计师 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家次。
2014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
项目质 注册会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 年 3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
量控制 王 胤 计师 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 年 12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 是
复核人 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
过 5 家次。
2、 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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