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查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查询:

川能动力:关于控股股东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05 18:29:32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4-086号
债券代码:148936 债券简称:24 川新能 GCV01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78,995,5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6955%;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年 12月 9日(星期一)。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34 号)核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能动力”)向控股股东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能投”)发行 178,995,523 股股份,发行价格为 3.45 元/股,
上述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前述
股份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具体详见下文“五、限售股份持有人作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份数量变化情况
根据《关于核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
复》,公司以 22.93 元/股向 18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数量为 26,931,295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1,753.46 万
元。新增股份已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上市,该次募集配套资金股份
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475,926,818股。
2023 年 9 月 6 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项目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6 号)。根据该批复,公司向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87,167,187 股股份,向成都明永投资有限公司发行 65,474,962 股
股份。上述新增股份已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上市。2024 年 6 月 28
日,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217,599,375 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该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475,926,818 股增加至 1,846,168,342 股。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四川能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704,132,30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8.14%;四川能投直接持有公司537,331,15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11%。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78,995,523 股股份,占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 13.8015%,占总股本的 9.6955%,上述股份上市流通日
为 2024 年 12 月 9 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 1 名,共
涉及 1个证券账户。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四川能投须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减持规定,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川能投目前尚在履行增持计划的期限内,暂无减持计划,如计划未来拟减持其所持股份,其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 549,240,872 29.75% -178,995,523 370,245,349 20.05%
通股/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 1,296,927,470 70.25% 178,995,523 1,475,922,993 79.95%
流通股
三、总股本 1,846,168,342 100.00% 0 1,846,168,342 100.00%
五、限售股份持有人作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四川能投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做出的承诺如下: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1、本公司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
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
及信息,副本资料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
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皆为真实的,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
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
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省能源投 关于提供信息 给川能动力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
资集团有限责 真实、准确、 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正常履行中。
任公司 完整的承诺函 2、本公司保证为本次重组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
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本公司在参与本次重组过程中,将及时向川能动
力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川能动力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
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将暂停转让本公司在
川能动力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
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
票账户提交川能动力董事会,由川能动力董事会代为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
请的,本公司授权川能动力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
川能动力董事会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
和账户信息的,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
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责任人为本公司的违法违规情节,
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1、本公司在本次重组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川能动力
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上述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得转让。
本次重组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
下股票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或者本次重
组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持
四川省能源投 交易对方关于 有的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资集团有限责 股票锁定期的 2、本次重组结束后,本公司因川能动力送红股、转 正常履行中。
任公司 承诺函 增股本等情形而增持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
定。
3、若本公司基于本次重组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承诺
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
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4、上

川能动力000155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查询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天天查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