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明智能: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4-12-02 20:15:39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祥明智能
股票代码:30122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杨剑芬
通讯地址:中国台湾****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杨剑平
通讯地址:中国台湾****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杨剑东
通讯地址:中国台湾****
权益变动性质:减持股份、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明智能”、“公司”、“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 披露义务人声明......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上市公司、祥明智能 指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杨剑芬、杨剑平、杨剑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指 杨剑芬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指 杨剑平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指 杨剑东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章程》 指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除特别注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取得其 在公司
姓名 职务 性别 台胞证 国籍 长期居 他国家或其 任职情
号码 住地 他地区的居 况
留权
杨剑芬 - 女 0202** 中国 台湾台 无 无
** 台湾 北市
杨剑东 - 男 0178** 中国 台湾台 无 无
** 台湾 北市
杨剑平 - 男 0086** 中国 台湾台 无 无
** 台湾 北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祥明智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886,48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1.7339%)。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次减持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加或继续减少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在祥明智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
1、2022年3月25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 68,00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各持有公司股 份1,179,051股,各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的1.7339%,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537,153股,合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的5.2017%。
2、2023年5月,公司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总 股本6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 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到108,800,000 股,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各持有公司股份 1,886,48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的 1.733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659,446股,合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的5.2017%。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导致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减少、持股比例下降。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 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 预披露的公告》,杨剑芬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886,48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1.7339%)。
截至2024年11月29日,杨剑芬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219,500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017%。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
(元/股) (股) 例(%)
集中竞价 2024年11月29日 24.068 219,500 0.2017
杨剑芬
合计 219,500 0.2017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例(%) 股数(股) 例(%)
杨剑芬 无限售条件股份 1,886,482 1.7339 1,666,982 1.5322
杨剑平 无限售条件股份 1,886,482 1.7339 1,886,482 1.7339
杨剑东 无限售条件股份 1,886,482 1.7339 1,886,482 1.733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659,446 5.2017 5,439,946 5.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注:本公告中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