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建工:宁波建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9 18:25:50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4-072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董事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
是否有董事投反对或弃权票:否。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宁波建工”)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出席 9 名,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周孝棠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控股股东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交投集团”“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宁波交工”“标的公司”)100%股权(简称“标的资产”)暨关联交易(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宁波交工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自查论证,公司符合上述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条件。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周孝棠、陈国斌回避了表决。
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控股股东交投集团购买其持有的宁波交工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宁波交工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
1.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控股股东交投集团购买其持有的宁波交工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宁波交工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周孝棠、陈国斌回避了表决。
2.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1)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交投集团。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周孝棠、陈国斌回避了表决。
(2)标的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为宁波交工100%股权。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周孝棠、陈国斌回避了表决。
(3)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浙江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并经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的目标公司资产评估报告列载的评估值,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值为1,527,200,572.59元。根据上述评估值,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1,527,200,572.59元。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周孝棠、陈国斌回避了表决。
(4)支付方式
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周孝棠、陈国斌回避了表决。
(5)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本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周孝棠、
陈国斌回避了表决。
(6)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方式。
本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周孝棠、
陈国斌回避了表决。
(7)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交投集团。
本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周孝棠、
陈国斌回避了表决。
(8)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的决议公告日。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3.5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增发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周孝棠、陈国斌回避了表决。
(9)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按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3.59 元/股计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票数量总计为 425,404,059 股,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公司总股本的 28.13%。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具体如下:
序号 交易对方 交易标的 交易金额(元) 发行股份数量
(股)
1 交投集团 宁波交工 100%股 1,527,200,572.59 425,404,059
权
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依据该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精确至个位,不足一股的部分上市公司无需支付。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周孝棠、陈国斌回避了表决。
(10)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的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本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周孝棠、
陈国斌回避了表决。
(11)锁定期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股份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交易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则认购的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对于在本次交易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若由于上市公司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交易对方不得转让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周孝棠、陈国斌回避了表决。
(12)过渡期损益安排
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完成日(含当日)期间为过渡期。标的资产过渡期的盈利或亏损均由上市公司享有或承担。
本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周孝棠、
陈国斌回避了表决。
(13)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本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周孝棠、
陈国斌回避了表决。
(14)决议有效期
本次交易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获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同意注册批复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之日。
本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周孝棠、
陈国斌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完成本次交易的目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制了《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周孝棠、陈国斌回避了表决。
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为明确本次交易中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及推进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同意公司与交投集团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周孝棠、陈国斌回避了表决。
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周孝棠、陈国斌回避了表决。
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议案》
2024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上述预案披露后,鉴于市场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调整,主要调整内容如下:公司拟将购买标的资产的支付方式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调整为仅发行股份,同时取消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