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彩资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11-26 20:38:49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11月 26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独立董事祝祥军先生召集,会议应参加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参加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公司、核心团队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判断,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祝祥军 李荣珍 郭元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