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丰药房:益丰药房关于解除股票转让协议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2 17:48:05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4-122
转债代码:113682 转债简称:益丰转债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股票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益丰药房”)于 2024 年11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股票转让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事项概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与李振
国签订《关于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之股票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票转让协议》),拟以协议转让方式现金收购李振国持有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43,467,800 股股
票。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自《股票转让协议》签订后,《股票转让协议》事宜未得到有效推进。有鉴于此,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双
方同意解除已签署的《股票转让协议》,并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签署了《关于九
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之股票转让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
二、《解除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李振国
(二)解除协议主要条款
1、双方同意,终止本次股票转让并解除之前签署的与本次股票转让相关的《股票转让协议》。
2、双方确认并同意:(1)自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乙方需向甲方指定账户返还甲方为履行原协议已经支付的交易定金;(2)甲方在收到乙方返还的前述全部款项之日起,原协议即终止法律效力,双方均无需就履行原协议过程及终止原协议相关事项承担任何责任。
3、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则构成违约,违约方需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除前述违约金外,守约方还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其为维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差旅费、拍卖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所有相关的费用)。
三、本次协议解除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解除系双方共同审慎研究、友好协商的结果,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本次协议解除事项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