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驰机电: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15 17:07:11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4-084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嘉德大道 46 号神驰办公楼
3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5,969,06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0.738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艾纯先生主持会议,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6 人,董事欧春梅女士因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
议,独立董事舒红宇先生、梅傲先生因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杜春辉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黄勇先生、王春谷先生以
及财务负责人宣学红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25,916,040 99.9579 13,980 0.0111 39,040 0.0310
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25,838,580 99.8964 83,840 0.0666 46,640 0.0370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25,844,280 99.9009 78,140 0.0620 46,640 0.0371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25,831,980 99.8912 74,040 0.0588 63,040 0.0500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25,842,880 99.8998 77,540 0.0616 48,640 0.0386
6、 议案名称:《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25,807,820 99.8720 145,700 0.1157 15,540 0.0123
7、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25,818,680 99.8806 94,380 0.0749 56,000 0.0445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10,77 99.51 13,98 0.129 39,04 0.3607
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 1,880 02 0 1 0
购价格的议案》
6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 10,66 98.51 145,7 1.346 15,54 0.1435
的议案》 3,660 05 00 0 0
《关于预计为全资子 10,67 98.61 94,38 0.871 56,00 0.5174
7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 4,520 07 0 9 0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2、3、7 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审议通过。议案 1、6、7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
律师:黄冬梅、秦悦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6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