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力医疗:关于“塞力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08 16:52:51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4-134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塞力转债”
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03716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债券代码:113601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当前转股价格:12.71元/股
转股起止日期:2021年3月1日至2026年8月20日
自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8日,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连续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10.80元/股),若未来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有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继
续满足相关条件,预计将触发“塞力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若触发条件,
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决策过程中将综合考虑股票市场、自身业务发展及广大投
资者的合理意见和建议,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33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公开发行了 543.31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
额 54,331 万元,期限 6 年。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50%,第二年 0.8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 2.50%,第六年 3.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06 号文同意,公司发行总额
为 54,331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债券简称“塞力转债”,债券代码“11360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塞力转债”自 2021 年 3 月 1 日
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期起止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1 日至 2026 年 8 月 20 日,
“塞力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16.98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5 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塞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相关事宜,包括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
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向下修正“塞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塞力转债”转股价格由 16.98 元/股向下修正为 13.7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
价格自 2024 年 9 月 9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6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n)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塞力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1)。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
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塞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相关事宜,包括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
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向下修正“塞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塞力转债”转股价格由 13.71 元/股向下修正为 12.71 元/股,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10 月 28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n)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塞力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1)。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塞力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换公
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因此,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应当自本次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具体如下: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自 2024 年 10 月 28 日起算。截至 2024
年 11 月 8 日收盘,公司 A 股股票在连续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已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 85%(即 10.80 元/股),若未来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有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继续满足相关条件,预计将触发“塞力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
三、风险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公司将于触发“塞力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