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英飞拓: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30 18:27:34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ST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4-083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资金需要,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刘肇怀先生申请新增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为自本事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2025年10月31日,每笔借款从资金到账日起算,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分批申请借款,借款利率参考公司银行贷款利率,每季度确定一次。具体条款以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2.刘肇怀先生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现任公司董事长、联席总经理(负责海外业务),系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肇怀先生、张衍锋先生(与刘肇怀先生为姻亲关系)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刘肇怀,男,1957年出生,美籍华人,1995年取得美国国籍。现任公司董事长、联席总经理(负责海外业务)。
刘肇怀先生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刘肇怀先生系公司的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借款利息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借款利率参照公司银行贷款利率水平,经双方协商确定,符合市场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分批申请借款。
2.借款用途: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自本事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2025年10月31日,每笔借款从资金到账日起算,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经双方协商可提前还款,按每次每笔借款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利息。
4.借款利率:参考公司银行贷款利率,每季度确定一次。当季的利率使用上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公司所有银行贷款以贷款余额加权的平均利率,于每季度初 10 天内付清上季度的利息。
具体条款以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将用于补充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利率参照公司银行贷款利率水平,经双方协商确定,遵循了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肇怀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 JHL INFINITE LLC
已提供给公司及子公司的借款金额为美金 6,016,910 美元(经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已归还 500 万元)及人民币 1,000 万元(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终止转让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事项,公司原路退还给刘肇怀先生其已向之文(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方式代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 2,110 万元,除前述交易及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刘肇怀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的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是本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的,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更好地保障和推动公司经营发展。利率参照公司银行贷款利率水平,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持股 5%以上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