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剑智能: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拟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9 16:07:16
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4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拟注销
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及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已投入完毕,“智能物流装备生产实验基地扩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其予以结项,并将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47 号)同意注册,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1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7.70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330.9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731.71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599.19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1 月27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371ZC00459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智能物流装备生产实验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及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公司营销服务总部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募集资金投资额
1 智能物流装备生产实验基地建设项目 12,360.00 12,360.00
2 研发中心及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6,286.00 6,286.00
3 公司营销服务总部项目 4,540.00 4,54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合计 38,186.00 38,186.00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公司营销服务总部项目”变更为“智能物流装备生产实验基地
扩建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及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由 2023 年 12 月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变更募投项目后募集资金投资于以下四个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募集资金投资额
1 智能物流装备生产实验基地建设项目 12,360.00 12,360.00
2 研发中心及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6,286.00 6,286.00
3 智能物流装备生产实验基地扩建项目 4,540.00 4,54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合计 38,186.00 38,186.00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投入募集 利息及理财收 累计投入募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金额 益扣除手续费 集资金金额 专户余额
后净额
智能物流装备生
1 产实验基地建设 4,540.00 319.88 4,741.19 118.69
扩建项目
2 研发中心及企业 6,286.00 405.48 6,691.23 0.25
信息化建设项目
合计 10,826.00 725.36 11,432.42 118.94
注 1: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
的净额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扣除相关手续费后的净额。
注 2:公司将募集资金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资金净额
均用于对应的募投项目。
注 3: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以结项时募投项目专户余额为准,如有剩余资金将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后进行注销。
因上述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其予以结项。本次募投
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结余募集资金将全部转至公司自有账户,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为便于管理,公司将在上述募投项目结项之后将项目专户进行
注销,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
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名称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备注
智能物流装备生产实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槐荫支行 74110078801400000824 已销户
验基地建设项目
公司营销服务总部项 中国银行济南文化路支行 237742841041 已销户
目
研发中心及企业信息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20000035877400037390682 本次拟注销
化建设项目
智能物流装备生产实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4110078801400001497 本次拟注销
验基地扩建项目 济南分行
超募资金 齐鲁银行山东自贸试验区济南片 86611731101421028008 本次拟注销
区分行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的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5.3.10 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科创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 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其他用途,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经监事会、保荐 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使用。科创公司应在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 2 个交易日内公告。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1,000 万的,
可以免于依照前款规定履行程序,但科创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募集资 金的使用情况”,本次公告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亦无需监事会或保荐机构 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特此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