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8 18:51:50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
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下午在公司 1106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
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安明亮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安明亮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安明亮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安明亮;成员:李维波、何娣(独立董事)、解清杰(独立董事)、周洪兵(独立董事)。
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周洪兵(独立董事);成员:安明亮、解清杰(独立董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解清杰(独立董事);成员:安明亮、张华(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华(独立董事);成员:安明亮、何娣(独立董事)。
各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维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贡震秋女士、王栋彬先生、马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曼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吴国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有效提升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0)。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
董事长简历:
安明亮,男,1978 年 4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
镇江新区财政局办公室主任,镇江新区丁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镇江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镇江新区公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瀚瑞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镇江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安明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安明亮先生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李维波,男,1982 年 9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曾任镇江新
区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项目经理、副总经理,镇江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圌山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江苏银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李维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李维波先生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贡震秋,女,1976 年 8 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镇江新区
财政局经建科科长,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公司监事会主席,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贡震秋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贡震秋女士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王曼,女,1985 年 9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
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副主任科员,镇江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主任,江苏银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王曼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王曼女士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王栋彬,男,1991 年 10 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江苏
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综合部科员、团委书记、综合管理部副部长,镇江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业务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王栋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王栋彬先生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马宁,男,1981 年 5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高
级经济师。曾任江苏稳润光电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办主任、人事经理、信息中心主任,TCPI 国际控股—TCP 强凌(中国)CHO。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马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马宁先生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吴国伟,男,1977 年 3 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曾任江苏三星
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证券事务部专员,镇江新区固废处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吴国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吴国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