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农发展: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5 20:24:27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4-065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分配预案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董事会
提议理由:基于对公司稳健的盈利能力、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考虑,充分考虑广大股东、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为合理持续地回报股东,公司拟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47,189,453.20 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时为准。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十股 0 2 0
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
分配总额 购股份后的股份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
人民币(含税)。
若自本预案披露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
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
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提示 无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且达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第五条的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等制度所述的股利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且预计分配总额不会超过财务报表上可供分配的范围。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公司 2024 年 1 至 9 月份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82,714,503.74
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091,751,441.04元,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700,463,839.71 元。
本次利润分配总金额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64.59%,且未超
过累计未分配利润,有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在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也没有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在未来 12 个月内也没有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
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制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要求,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因此,同意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董事会意见
基于对公司稳健的盈利能力、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判断,充分考虑广大股东、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公司拟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人民币(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所述的股利分配政策的要求。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