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国科: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4-10-25 19:25:49
证券代码:300722 证券简称:新余国科 公告编号:2024-049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 及 董事会 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一)14:30 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 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1 日的 交
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1 日上午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众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4 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1 月 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余市仙女湖区观巢镇松山江村新余国科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9、会议主持人:袁有根
10、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二、会议审议事项说 明: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 打 勾的栏
目可 以 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董事薪酬考核结果的议案》 √
《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2.00 √
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议案 1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议案 2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善。该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二)披露情况
议案 1 和议案 2 内容的公告已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和 10 月 2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
网,敬请查询。
三、会议登记手续: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 年 11 月 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6:30;异地股东采取
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4 年 11 月 8 日 16:3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新余市仙女湖区观巢镇松山江村新余国科办公楼三楼证券事务部。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股东需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5、会务联系人:陈花
电话:0790-6333906
传真:0790-6333004
地址:新余市仙女湖区观巢镇松山江村新余国科办公楼三楼证券事务部
邮编:338000
6、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7、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6 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以现场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意思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是 □否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 列 打 同意 反对 弃权
勾 的 栏目 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
所有提案
非累计投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董事薪酬 √
考核结果的议案》
《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2.00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 √
机构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0722”
2、投票简称为“国科投票”
3、填报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
对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1 日上午 9:15,结束
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1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三: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法人股东法定代
证件号码
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号
代理人姓名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