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投能源:关于发行并表类REITs项目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27 19:01:05
证券代码:000600 证券简称:建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4-68
证券代码:149516 证券简称:21 建能 01
证券代码:149743 证券简称:21 建能 02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并表类 REITs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发行事项概述
为有效盘活存量资产,解决公司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降低资产负债率,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建投能源”)计划以控股子公司建投承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承德热电”)和河北建投任丘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任丘热电”,与承德热电合称“项目公司”)持有并运营的两处热电项目(简称“目标项目”)作为底层资产,开展交易所并表类 REITs 项目(简称“类 REITs 项目”)的申报发行工作。
2024年9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发行并表类 REITs 项目的议案》。本次发行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发行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上市,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并表类 REITs 发行方案
(一)方案要素
1、底层资产:项目公司持有并运营的两处热电项目。
2、产品期限:不超过 23 年(每 3 年设置开放退出期,建投能源在
每次开放退出期可行使优先收购权)。
3、发行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4、融资架构:合伙企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建投能源担任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全资子公司河北建投电力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建投电科”)担任普通合伙人)。
5、产品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建投能源拟认购专项计划次
级资产支持证券(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15 亿元),最终发行规模及次级认购金额以本次专项计划设立时签署的专项计划文件为准。
6、发行利率:以届时市场利率为准。
7、目标投资人:专业投资者。
8、还本付息安排:按年还本付息。
9、还本付息资金来源:目标项目净现金流(运营收益)、目标资产处置收入(如需)等。
(二)底层资产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次发行底层资产包括项目公司持有的两
处热电资产,总装机规模为 1,400MW。
(三)主要交易流程
1、建投能源及指定全资子公司建投电科与华电金泰(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华电金泰”)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简称“合伙企业”),其中建投能源、华电金泰担任有限合伙人,建投电科担任普通合伙人,建投能源与建投电科合计认购约 14%的合伙企业份额,具体出资比例以届时签订的合伙协议为准;专项计划设立后将取得华电金泰持有的全部合伙企业份额(简称“A 类有限合伙份额”),并承继华电金泰作为有限合伙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承诺向合伙企业实际缴
纳其认缴出资的义务)。具体以届时签订的合伙协议为准。
2、建投能源根据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确定转让价格,将所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任丘热电 81.6534%股权、承德热电 93.9024%股权)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至合伙企业。
3、合伙企业分别向项目公司发放借款(简称“标的债权”),具体借款金额、期限、利息以及还本付息安排以届时签署的借款协议等相关文件的约定为准,项目公司将以目标项目运营收入及基于《运营保障协议》对公司享有的债权(如有)为前述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4、建投能源作为优先收购权人,对于专项计划持有的全部 A 类有
限合伙份额、合伙企业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及标的债权享有优先收购权,并就此与相关方签署《优先收购权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以及办理相应的手续。
5、建投能源作为后续运营保障机构与项目公司、管理人及合伙企业共同签署《运营保障协议》,为目标项目提供运营支持,并为项目公司提供履约支持。
三、本次发行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为有效办理本次类 REITs 项目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处理专项计划注册发行及开展相关事项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基于本公司需要,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以及监管部门对专项计划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等情况,有权对专项计划具体方案进行必要修订、调整,包
括但不限于交易架构、具体条款、发行规模、具体利率、期限、条件、底层资产范围和其他事宜,以及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专项计划注册发行工作。
2、根据本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谈判、修订、审批或签署应由本公司签署或出具的与专项计划相关的全部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伙协议》《优先收购权协议》《股权转让协议》《运营保障协议》及根据监管部门要求需由本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承诺函等。
3、有权决定和办理与专项计划发行、存续期间及清算期间有关的其他事项。前述授权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为止。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上述事宜。
四、本次发行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并表类 REITs 项目的开展,有助于公司盘活资产,优化资本结
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