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装备: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19 18:41:44
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24-42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9 日 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9 日(星期四)的股票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9 日(星期四)9:15-15:00(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通岛路金隅冀东科技大厦 11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焦留军董事长
6.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05 人,代表股份数量 71,155,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3459%。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7 人,代表股份 70,467,3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0429%。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98 人,代表股份687,8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30%。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4人,代表股份3,055,2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45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 2,367,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42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8 人,代表股份 687,801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3030%。
5.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现场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二)表决结果
议案 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焦留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70,711,332 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2,611,333
股。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1.02 选举李洪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70,731,333 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2,631,334
股。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1.03 选举张建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70,711,333 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2,611,334
股。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1.04 选举吴建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70,711,365 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2,611,366
股。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议案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傅万堂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70,710,938 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2,610,939
股。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2.02 选举张俊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70,730,828 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2,630,829
股。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2.03 选举邹积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70,710,835 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2,610,836
股。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议案 3.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车宏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70,730,730 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2,630,731
股。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3.02 选举张廷秀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70,710,736 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2,630,731
股。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议案 4.00: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0,92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13%;反对 16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43%;弃权 6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44%。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21,3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442%;反对 16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563%;弃权6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995%。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议案 5.00: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0,92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40%;反对 16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96%;弃权 6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64%。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23,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4064%;反对 16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483%;弃权6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54%。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议案 6.00: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0,97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66%;反对 11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91%;弃权 6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43%。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74,9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0986%;反对 11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052%;弃权6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963%。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征、鲁璐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