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科技:2024年第5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19 18: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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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930 证券简称:中粮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65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 5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召开时间: 2024 年 9 月 19 日(星期四)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9
日 9:15-9:25、 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时间: 2024 年 9
月 19 日 9:15-15: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兆泰国际中心 A 座 22
层
3.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及通讯、 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 董事长江国金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43 人,代表
股份数 1,051,491,75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6.5401%。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报到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有 1 人,代表股份
数 1,035,233,262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55.6660%。
3. 网络投票情况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42 人,代表股份 16,258,49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8742%。
4. 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342 人, 代表股份
16,258,497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8742%。
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
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江国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1,046,907,7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564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674,486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8054%。
2.选举张鸿飞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1,046,888,6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5622%。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655,432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7401%。
3.选举张德国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1,046,871,4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5606%。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638,216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7401%。
4.选举郑合山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3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1,046,878,7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5613%。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645,439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7401%。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陈国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1,046,880,4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5615%。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647,216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7401%。
2.选举张念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1,046,870,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5605%。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637,198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7401%。
3.选举汪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1,046,880,6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5615%。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647,39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740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选举王
来春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 1,049,554,7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58%;反对 1,621,4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
0.1542%;弃权 31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4,321,49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8.0862%;反
对 1,621,4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26%;弃权 31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9411%。
(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 1,049,736,2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30% ;反对 1,362,0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5%;弃权 39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4%。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4,502,99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9.2026%;反
对 1,362,0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3772%;弃权 39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4203%。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 1,042,564,21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10% ;反对 8,628,74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06%;弃权 29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4%。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7,330,9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45.0900%;反对5
8,628,7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53.0722%;弃权 29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8378%。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由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尹现波、张小曼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
格,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 2024 年第 5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