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2024年半年报数据更新版)(豁免版)
公告时间:2024-09-13 21:39:13
关于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九月
沪光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7-1-2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4 年 7 月 5 日出具的《关于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 〔 2024〕 172 号)(下称
“审核问询函”)已收悉。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沪光股份”、
“发行人”或“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建投证券”、
“中信建投”或“保荐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立信
会计师”或“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审核
问询函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与《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中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