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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4-08-29 17:30:54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编号:2024-060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决定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下午 14:00 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
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相关规定,现将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9 月 19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12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9 月 12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5 层会议室
9、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投票流程见附件一)。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
性股票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
更登记的议案》
注:
1、上述相关审议事项已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2、上述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 年 9 月 1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4 层公司证券事务部办
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和有效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须在 2024 年 9 月
18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来信请寄: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4 层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100094,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姓名:王艳秋、四利晓
电话号码:010-56931156
传真号码:010-56931156
电子邮箱:zqb@ldocean.com.cn

6、本次会议会期 1 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0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157;投票简称:新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9日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
执照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联系人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 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 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说明: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电话、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本表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持有贵
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
人/本公司出席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说明:在各选票栏中,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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