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驾贡酒:安徽物宝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4]第020497号)
公告时间:2024-08-02 18:48:23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安徽物宝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
安徽物宝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中水致远评报字[2024]第 020497 号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O二四年七月十一日
目 录
目 录 ......- 2 -
声 明 ......- 3 -
摘 要 ......- 5 -
正 文 ......- 7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
使用人概况 ......- 7 -
二、评估目的...... - 10 -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 10 -
四、价值类型...... - 11 -
五、评估基准日...... - 14 -
六、评估依据...... - 14 -
七、评估方法...... - 18 -
八、资产基础法中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具体评估方法应用...... - 19 -
九、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 30 -
十、评估假设...... - 32 -
十一、评估结论...... - 34 -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 - 35 -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 36 -
十四、资产评估报告日 ...... - 37 -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 39 -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2 -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六、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评估专业人员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八、我们已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3 -
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
九、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4 -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安徽物宝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
安徽物宝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中水致远评报字[2024]第 020497 号
摘 要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安徽物宝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安徽物宝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 4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一、评估目的: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安徽物宝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股权,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上述经济行为所涉及的安徽物宝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作为该经济行为的价值参考。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为安徽物宝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经审计后安徽物宝光电材料有限公司申
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4 月 30 日安徽物宝光电材料
有限公司账面资产总额账面价值为 10,407.01 万元,负债总额账面价值为1,447.22 万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 8,959.79 万元。
三、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四、评估基准日:2024 年 4 月 30 日。
五、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六、评估结论:经评估,于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4 月 30 日,安徽物
宝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2,569.76 万元,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亿贰仟伍佰陆拾玖万柒仟陆佰元。与账面净资产(所有者权益)8,959.79 万元相比评估增值 3,609.97 万元,增值率为 40.29%。
七、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根据有关规定,本报告评估结论有效使
用期为一年,即自 2024 年 4 月 30 日至 2025 年 4 月 29 日期间有效。
八、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提请评估报告使用人关注报告正文中的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并在使用本报告时给予充分考虑。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安徽物宝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
安徽物宝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中水致远评报字[2024]第 020497 号
正 文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安徽物宝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安徽物宝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
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4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一)委托人之一概况
公司名称: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00756807242A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 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佛子岭镇
法定代表人:倪永培
注册资本:8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7 -
成立日期:2003 年 11 月 28 日
经营范围:白酒制造;白酒及其他酒研发、生产与销售;粮食等原辅料收购;饲料加工、销售。包装装潢、装订及其他印刷相关服务、纸制品制造与销售(分公司经营);瓶罐、瓶盖、特种容器、药品包装材料、模具制造与销售(分公司经营);酒店管理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分公司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委托人之二暨被评估单位概况
1.概况
公司名称:安徽物宝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宝光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25580101261D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丁保忠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 年 07 月 25 日
经营期限:2011 年 07 月 25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玻璃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光电子器件制造;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油墨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8 -
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历史沿革及现状
安徽物宝光电材料有限公司系2011年7月由日照龙晶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迎驾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三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注册资本为 4,000.00 万元。
经过历次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4 月 30 日
公司股本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金 实缴出资金额 股权比例
(万元) (%)
安徽迎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 10,000.00 100.00
合 计 10,000.00 10,000.00 100.00
3.近年资产及财务状况
历史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概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