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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恒运A: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公告时间:2024-05-29 11:49:55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 A 公告编号:2024-031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
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30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30 日下午 15:00。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若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5 月 24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251 号本公司 18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7)人
1.01 选举许鸿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张存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肖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周水良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刘贻俊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杨珂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7 选举林友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4)人
2.01 选举袁英红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马晓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张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4 选举王承志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3.01 选举李靖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
3.02 选举杨经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
3.03 选举叶志华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 √
划的议案
5.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审议情况详见 2024
年 4 月 30 日、5 月 15 日公司公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特别说明:
1、提案二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提案五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一至三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
董事 7 名,独立董事 4 名,监事 3 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
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董秘室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29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
16:30。
(三)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251 号本公司 16 楼董
秘室。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联系人:廖铁强、陈韵怡
联系电话:020-82068252 传真:020-82068252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9 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31;投票简称:恒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一至三为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
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7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7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
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四、五为非累积投票提案,根据提案内
容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30 日上午 9:
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30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广州恒运企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如下
表决权(在“同意”、“反对”、“弃权”其中一项打√):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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