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通重工: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公告时间:2026-02-05 18:36:56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公告编号:2026-003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股票期权
√发行股份
股份来源 □回购股份
□其他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 36个月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676万份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占公 1.27%
司总股本比例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预留 □是 √否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676万份
激励对象数量 136人
激励对象数量占员工总数比例 6.94%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激励对象范围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
术、职能管理人员
□外籍员工
□其他
行权价格 10.45元/股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133132207011Q
法定代表人 晁莉红
注册资本 532,734,346元(不含公司尚未完成回购注销程序的
570,000股股票)
成立日期 1992年5月28日
注册地址 郑州市航空港鄱阳湖路86号蓝山公馆一楼106
股票代码 600817
上市日期 1994年1月28日
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国内贸易代
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软
主营业务 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住房租赁;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新能
源汽车整车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企业管
理咨询;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
管理;物业管理;水污染治理;机械设备租赁;建
筑物清洁服务;停车场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
施运营;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园林绿化工
程施工;城市公园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二)近三年公司业绩
主要会计数据 2024年/2024年末 2023年/2023年末 2022年/2022年末
营业收入(万元) 379,858.33 290,699.23 358,528.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22,707.79 21,840.42 38,561.96
利润(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7,241.86 14,051.04 28,950.77
(万元)
总资产(万元) 469,472.76 449,169.33 473,071.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243,662.18 245,416.16 242,981.18
资产(万元)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3 0.40 0.7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3 0.40 0.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0.33 0.26 0.55
本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26 9.96 16.7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 7.03 6.41 12.60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姓名 职位
1 晁莉红 董事长
2 陈红伟 董事、总经理
3 胡文波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4 张明威 董事
5 郭旭东 董事
6 楚义轩 董事
7 郑秀峰 独立董事
8 马书龙 独立董事
9 王秀芬 独立董事
10 王东新 董事会秘书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执行的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等管理制度,制定本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在有效期内,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79 万股、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 270 万股、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 126 万股,加上本次拟授予股票期权 676万份,合计共 1,151 万股/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16%。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本激励计划的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本次激励计划与正在实施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互独立、不存在关联。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用股票期权作为激励工具。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76万份,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27%。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在有效期内,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79 万股、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 270 万股、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 126 万股,加上本次拟授予股票期权 676万份,合计共 1,151 万股/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16%。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本激励计划的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职能管理人员等(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激励对象人数/范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 136 人,占公司全部职工人数的比例为 6.94%,均为公司(含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职能管理人员等